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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海内外各届校友征集长春中医药大学校歌歌词
发布时间:2011-10-18
   

    校歌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文化建设,增强师生和校友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丰富学校精神文化内涵,提升学校的品牌形象,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海内外,欢迎各届校友、全校师生员工及所有关心长春中医药大学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第一阶段:歌词征集,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30日止。
     第二阶段:曲谱征集,评出入围歌词后,根据入围歌词征集曲谱。曲谱征集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集要求
   1、歌词要求朴实自然,简洁凝练,立意高远,体现“启古纳今,厚德精术”的校训,体现“团结、务实、博学、拓新”的校风。反映我校发展历程、校园文化、地域特色、师生风貌,以及中医药院校行业特色。
   2、歌词要适应节奏明快,旋律优美,朗朗上口,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分节一般为2至3段。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3、歌词的主标题自拟,副标题为“长春中医药大学校歌”。
   4、上交作品请提供电子版。投稿时可对歌词作简要说明,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5、投稿请注明“校歌征集”字样,并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
   6、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歌词征集活动截止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产生入围歌词。然后组织全校师生对入围歌词进行广泛评议,最后确定校歌歌词。
   五、奖励办法
  2012年4月,学校将公布入选作者名单并予以奖励。
   六、知识产权
  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归长春中医药大学所有。
    七、投稿方式
    投稿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长春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于瑶,联系电话:0431-86172523,
E-Mail:ccxctzb@163.com ,QQ:19588855。
中共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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