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分会:
为加强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及时传递母校信息,联络校友感情,经研究,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聘任校友联络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数设置
各学院毕业班按班级设校友工作联络员,每班1名;各学院设总联络员1人。
二、原则要求
1.积极与学校保持联系,关注支持学校的发展建设,富有奉献精神,热心为校友服务;能积极参与学校、学院或班级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活跃;
2.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亲和力和班级影响力,热心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3.在校期间,遵守纪律,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同学优先。
三、推荐办法
1.由辅导员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报学校校友会办公室;
2.由校友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并举行长春中医药大学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仪式。
四、基本职责和义务
1.保持与学校及本班(年)级同学的联系,掌握同学动态,协助学校健全、更新校友联络信息,定期更新班(年)级通讯录,由各学院总联络员将电子版通讯录反馈所在学院;
2.积极参加校友会和当地校友分会的活动,组织开展本班(年)级校友活动,协助当地校友分会建设;
3.收集本班(年)级同学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发展建设;
4.促进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的沟通和联络,及时向校友会提供校友的动态信息,报道校友的优秀事迹;
5.遵守工作纪律,保护校友信息。
五、享有的权利和服务
1.离校前获得由学校校友会颁发的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书;
2.可通过校友会及所在地校友分会,优先了解学校、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情况;
3.优先参加校友会和所在地校友分会组织的各种联谊、交流活动;
4.获赠学校的《学报》及《中医大校友内部交流刊物》。
5.校友将按年度给予校友工作联络员表现突出者一定奖励。
六、工作安排
1.5月份接受学生申请,6月底前完成当年校友联络员的审核聘任工作;
2.学校举行校友联络员聘任仪式正式聘请,颁发校友联络员聘书,并对校友联络员进行必要培训。
3.请各校内分会认真做好本年度校友联络员的推荐、选聘工作,于5月29日前将本年度校友联络员申请表(附件1)交至校办51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413044984@qq.com。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友会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申请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友会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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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友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