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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长白山学者”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06
   

    根据《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简称“《实施办法》”)及《关于开展2013年度“长白山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4〕2号)及《关于公布吉林省2013年度“长白山学者”岗位设置总体方案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吉教科字〔2014〕6号)有关精神,长春中医药大学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长白山学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是吉林省重点高校,1958年成立,原名长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学校占地面积5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7.6万平方米。是教育部首批批准招收国外留学生的中医药院校,留学生培养涵盖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两个层次。现有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后创新工作站1个。
    现有“十一五”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十二五”省级特色专业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优秀课程41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9个;主编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3部、主编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22部;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2个;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3个,其中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医药中试平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省校共建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1个。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252.38万元。馆藏图书99.06万册,有一批学术价值很高的珍、善本典籍。
    全日制在校生10643人。校本部现有教职工93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52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39人。享誉全国的终身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51人,硕士生导师235人;国家“白求恩奖章”、“国医大师”获得者1人,国家级优秀教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29人,国家及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6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人;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1人、吉林省高级专家5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被批准为省教育厅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4人,新世纪首席教授1人,吉林省名中医29人,吉林省第三届创业先锋1人,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2人。
    二、招聘计划
    本次长春中医药大学面向国内外招聘“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岗位3个。
    三、具体岗位及申报条件
    (一)中药学学科特聘教授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应满足下列中的三项条件:
    (1)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4项,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
    (2)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
    (3)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至少1项。
    (4)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应用成果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
    (二)中药学学科讲座教授
    1.学风严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2.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级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三项条件:
    (1)在研项目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2)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
    (3)科研成果获同行专家高度认可。
    (4)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预期可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5)重要学术岗位负责人或重要学术称号获得者。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三)中医学学科特聘教授
    1.学风严谨,科学道德规范,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战略性思维、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5年取得的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下列中的两项条件:
    (1)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了重要学术成果。
    (2)发表被SCI、SSCI、CSSCI等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
    (3)作为主持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4)专利转让或政策咨询报告应用成果显著,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在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
    4.申报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聘期内全职在高校工作。
    四、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现有的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及以往获得过此类称号的人员。现任高等学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来电、来函、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参与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9:00—至14日16:00。
    联 系 人:研究生处张昊旻
    联系电话:86175121
    E-mail:849029870@qq.com
    (三)报名要求
    1.“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或“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
    2.推荐人选佐证材料1份,佐证材料包括:
    (1)佐证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或国外居住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授权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推荐人选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所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3.申报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4.每名申报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5.外地申报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E-mail的方式报名,在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申报人员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由于此次遴选的为2013年度“长白山学者”,因此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应按照2014年1月1日之前进行认定。
    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申报人。
    六、招聘程序
    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设定岗位,组织对申报候选人进行遴选。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每个设岗学科(含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至少上报2名推荐人选、最多不超过4名推荐人选。其中,本校教师严格控制在推荐人选总数的50%以下,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推荐。
    遴选结果在校内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吉教办字〔2014〕2号文件有关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审,评审时将坚持高标准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原则上参照达到或接近“长江学者”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进行“长白山学者”的评审工作。
    七、聘任程序、政策待遇、及考核管理等其余未尽事宜均以《实施办法》及吉教办字[2014]2号、吉教科字〔2014〕6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准。

    附件:1.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doc

          2.长白山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推荐表.doc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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