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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为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发布时间:2014-09-17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命名长春中医药大学等6所普通高等学校为“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吉教法字〔2014〕3号),我校被命名为“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并在全省高校依法治校检查评比中排名第一。
    长期以来,我校坚持将依法治校作为重要办学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围绕建设一流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加强顶层设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制度建设,完成了大学章程制定工作,初步构建了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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